杀妻案古来有之,不是就是这几天就有的。人类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在任何年代都有杀人越活的歹徒,不是今天我们这个社会独有。更不能是“被浮躁的戾气粉饰的太平”,(这个说法有严重的反社会倾向)。也就是说在社会法制建设,人民个体素质,文化教育都不能完善的前提下,有几个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太差的,铤而走险的凶徒杀人,杀妻的行为不能放大到对社会,对婚姻的恐惧,恐慌。应该客观,理性,辩证的看待发生的事件。在这里我们谴责凶手的同时,更应该对发生的事情视作一些发生的刑事案件的一个案例或者是特例。同时希望婚姻中的双方能够善于经营,管理婚姻。同时加强法制学习,树立牢固的遵纪守法观念。对于产生的夫妻之间的矛盾要多多沟通,包容,体谅,理解。同时更希望那些冲动的人们,在热血沸腾的时候想想夫妻之间曾经的美好过往,以及一起经历过的生活的风雨。空山招得海棠魂,碧海引来鱼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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