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说我的离婚。我和前妻本来一家三口在一起生活,各自的父母都不在身边。我异地工作两年,前妻一个人带孩子,期间很辛苦,也诸多抱怨,因为没在一起,第三者插足,我知道后很痛苦,但想想中间因为异地不能全怪她,我选择了原谅,她也保证不会再这样。 我辞职回到一起生活,觉得对她有亏欠,孩子可以读幼儿园了,她不想上班,我拿钱给她开了个美容工作室,我接着上班。我心大,没去过多的干涉她什么,后来发现又被绿了,但为了孩子,我真心的请她不要再这样,我不想孩子受到离婚的伤害。但她说自从第一次我发现她这样的时候,她就觉得我们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她感受不到她在我心里的重量。所以请我放手。谈不上绝对的对错,毕竟她数落我的毛病确实存在过,她说是我的小毛病积累到今天,让她觉得心灰意冷。还有就是我们对婚姻生活的追求不一样吧,我觉得婚后生活不像谈恋爱,能经常给你制造惊喜,我比她大7岁,她现在27,或许她还在憧憬着花样年华吧。 她父母和她那边的亲戚都做她的工作,但她坚决要离,由于她说她要上班,没时间照顾孩子,所以孩子留给我。我也喜欢我的小妞妞,孩子现在5岁。她这样的心态我也不可能把女儿给她,虽然她家条件比我好得多。拖了半年多,目前协议离婚了,爱与恨已经很平淡了,只希望她过的如意,不要因为不如意,再来的打扰到我和姑娘的生活。 对题主的问题,我的想法就是。离前,我可以死乞白赖毫无尊严的去争取,离后,一别两宽 各自安好,甚至能做到老死不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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