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一起看一下法条。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要知道,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一方通过工作所取得的劳动报酬部分以及工作所带来的金钱补贴,法律层面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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