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用于减小或消除淬火钢件中的内应力,或者降低其硬度和强度,以提高其延性或韧性。淬火后的工件应及时回火,通过淬火和回火的相配合,才可以获得所需的力学性能。 将经过淬火的工件重新加热到低于下临界温度Ac1(加热时珠光体向奥氏体转变的开始温度)的适当温度,保温一段时间后在空气或水、油等介质中冷却的金属热处理工艺。或将淬火后的合金工件加热到适当温度,保温若干时间,然后缓慢或快速冷却。 扩展资料: 钢在回火后的性能: 淬火钢回火后的性能取决于它的内部显微组织;钢的显微组织又随其化学成分、淬火工艺及回火工艺而异。碳钢在100~250℃之间回火后能获得较好的力学性能。 为了获得良好的综合力学性能,合金结构钢往往在三个不同温度范围回火:超高强度钢约在200~300℃;弹簧钢在460℃附近;调质钢在550~650℃回火。 碳素及合金工具钢要求具有高硬度和高强度,回火温度一般不超过200℃。回火时具有次生硬化的合金结构钢、模具钢和高速钢等都在500~650℃范围内回火。
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