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公路发展战略、规划、规章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规划及现有公路技术改造方案,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并对全市县、乡公路建设、养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三)负责编制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市公路和桥梁工程的验收工作。 (五)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规范,负责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 (六)负责对公路汽车渡口、收费站进行统一管理和公路通行费、过渡费等规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 (七)负责全市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保护路产路权。规划、审批和管理公路两侧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审批公路沿线的各种建筑设施。 (八)承担公路、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业务。 (九)负责国防公路战备工作。 (十)开展公路建设融资和国际交通合作及涉外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干职工队伍建设和劳动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本局下属各单位。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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