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实际公司签订合同中有的是包含增值税,有的不含税。申报印花税时要分情况来操作。
1.合同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2.合同金额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的,且分别记载,应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不含税销售额和增值税的,以合同所载含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由此看来,公司签订合同时分别载明不含税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可以少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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