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是那个省的!我以湖南为例! 湖南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方案正式出台,市民最为关心的第一档基础电量设为180度/月,较听证时的160度/月有了明显的提升。方案的收费标准考虑了湖南居民季节性用电的特点,将1、2、6、7、8、12月设为冬夏季,二档上限较春秋季节用电量有适当提高。 湖南省物价局明确,阶梯电价将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8月抄见电量),到物业买电的用户将暂不实行阶梯电价,电费每度提高0.016元。
二、三档用电量分季节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将从本月起对全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物价部门明确,居民阶梯电价试行范围为全省由供电企业(含地方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的城乡居民用电户。 具体到分档电量及电价:第一档电量,不分季节,为每户每月180千瓦时及以内的用电量。 第二、三档用电量分季节。3、4、5、9、10、11月为春秋季,二档电量为超过180千瓦时—35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350千瓦时以上;1、2、6、7、8、12月为冬夏季,二档电量为超过180千瓦时—45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450千瓦时以上。 鉴于供电企业抄表周期与日历月不一致,当月抄表电量实际为上一个月周期的用电量,因此,按抄表月份的季节划分为:春秋季为4、5、6、10、11、12月,冬夏季为1、2、3、7、8、9月的抄见电量。 第一档电量以内,基准电价仍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现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不作调整(其中省电网居民用户现行基准电价为0.588元/千瓦时);第二档电量区间,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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